【幸福大事件】2018年幸福校园文化艺术节——“幸福之声”器乐大赛开始报名啦!

2023-05-10 14:56:27


感悟幸福教育,成就幸福人生!

让教师享受教育的幸福,让学生体验幸福的教育,让每一个孩子在快乐成长中获得成功和幸福。感悟幸福,理解幸福,珍惜幸福,从而拥有一个幸福的人生。


幸福之声

一、活动目的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和挖掘我校文艺人才,为同学们提供一块展示自己的舞台;为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培养学生自信演奏的能力, 发挥学生特长,展示我校同学们的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学校决定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幸福之声”器乐大赛。

二、参赛对象

本校1—6年级擅长乐器演奏的学生。 

三、比赛项目及其有关规定 

1.内容:古今中外的优秀器乐作品。 

2.形式:独奏

3.演奏时间限制(不超过):5分钟。 

4.参演选手要求提前10分钟到比赛现场,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5.乐器由选手自备。(钢琴除外)

(备注:初赛、复赛不用伴奏,决赛时采用伴奏,伴奏曲目U盘自备) 

四、评比方法和设奖 

按器乐类别分别设奖   

五、评比标准

1.服装整洁大方,精神面貌好; 

2.演奏方法正确,姿势自然、气息连贯、指法科学; 

3.有一定的基本功,音色良好、声音和谐、节奏准确; 

4.演奏完整、流畅、清晰,处理有创意,速度稳; 

5.符合选曲要求,准确把握歌曲的风格和情绪,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采取评委现场评判的形式,十分制,取平均值,最后可保留两位小数。 

六、报名、比赛时间和比赛地点 

1. 报名时间: 3月21日——3月23日

2、报名地点:学校音乐室门口 

3、初赛时间:3月28日下午两点 

4、比赛地点:科教楼一楼大厅

七、工作人员: 

主持:倪丹及幸福小主播  

音响、摄像/拍照 :戴丽华

比赛评委:张琼  杨滢平  阮祥全 邓婉  唐敬民   鲍芳 

复赛评委:外请     

现场组织、成绩统计:熊艳云  丁洪艳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编辑:戴丽华   编审:张琼


教育的理想就在于使所有的儿童都成为幸福的人

——苏霍姆林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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