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之声
一、活动目的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和挖掘我校文艺人才,为同学们提供一块展示自己的舞台;为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培养学生自信演奏的能力, 发挥学生特长,展示我校同学们的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学校决定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幸福之声”器乐大赛。
二、参赛对象
本校1—6年级擅长乐器演奏的学生。
三、比赛项目及其有关规定
1.内容:古今中外的优秀器乐作品。
2.形式:独奏
3.演奏时间限制(不超过):5分钟。
4.参演选手要求提前10分钟到比赛现场,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5.乐器由选手自备。(钢琴除外)
(备注:初赛、复赛不用伴奏,决赛时采用伴奏,伴奏曲目U盘自备)
四、评比方法和设奖
按器乐类别分别设奖
五、评比标准
1.服装整洁大方,精神面貌好;
2.演奏方法正确,姿势自然、气息连贯、指法科学;
3.有一定的基本功,音色良好、声音和谐、节奏准确;
4.演奏完整、流畅、清晰,处理有创意,速度稳;
5.符合选曲要求,准确把握歌曲的风格和情绪,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采取评委现场评判的形式,十分制,取平均值,最后可保留两位小数。
六、报名、比赛时间和比赛地点
1. 报名时间: 3月21日——3月23日
2、报名地点:学校音乐室门口
3、初赛时间:3月28日下午两点
4、比赛地点:科教楼一楼大厅
七、工作人员:
主持:倪丹及幸福小主播
音响、摄像/拍照 :戴丽华
比赛评委:张琼 杨滢平 阮祥全 邓婉 唐敬民 鲍芳
复赛评委:外请
现场组织、成绩统计:熊艳云 丁洪艳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