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析|浅谈笙在各时期的发展

2023-05-10 14:56:27


浅谈笙在各时期的发展 

    笙的概述 

笙是我国很古老的簧管乐器,属于“八音”中的匏类。早在殷代(公元前1401-1122年)的甲骨文中就有和(即小笙)的名称的记载,可见笙的历史距今已有三千多年。古代《尚书·益稷》中已提到“笙镛以间”,《诗经·小雅·鹿鸣》中也有“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将”的诗句。以后,《仪礼》、《周记》、《礼记》等历史文献多有记载笙这件乐器。最早的实物,见于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乐器,距已有二千四百多年历史了。

笙是由斗、苗、簧三部分组成的。气由笙嘴而入,通过气室,使得发生振动,震动的声波形成气柱,再与竹管发生共鸣,因此笙的音响兼有簧乐器和管乐器的双重形制。历史上一般把二十二簧、二十三簧、三十六簧型制的乐器叫竽,把十九簧、十七簧、十三簧型制的乐器叫笙(也称和)。

长期以来,笙主要用于民间乐器合奏及戏曲伴奏。在我国从古至今,从南到北都有着极为普遍的应用。 

笙在古代的辉煌时期

笙在中国古代民族乐队历史上经历不衰,受到了当时统治阶级的喜爱和推崇,笙在周代是乐队中的主要乐器,《周记·春官》上“笙常继间歌之后,即笙由仪、侧笙继人声之后为贵。”意思是说在重大礼仪中笙处于领奏地位,唱一遍歌,奏一遍笙,。春秋战国时期,笙和竽时重要的吹奏乐器,竽还一度在宫廷贵族或市民中广泛地流行,滥竽充数的故事就是这个时候发生的。

 隋唐时期,由于外族音乐大量流入中国,尤其是“燕乐”的兴起和弹拨乐的广泛使用,笙由主奏乐器渐渐退为伴奏乐器,作为合奏的一个声部。打破了两晋南北朝之前以吹管乐器和瑟为主并于钟磬等打击乐共同演奏的形式。隋唐九、十部乐中的清乐、西凉乐、高丽乐、龟兹乐中笙仍被采用,以及被用于各种小型乐队,甚至三五人的小型乐队也是不可缺少。而且唐代的南诏地区的少数民族中,葫芦笙或者芦笙依然十分流行,常常用于日常生活中,延续至今。

到了宋代,宫廷音乐(雅乐)依然非常重视笙的作用,为了讲究音响效果和气魄,在乐队中,吹笙的乐师最少也要配备十至三十人。

近古代时笙的衰落

到了元、明、清时期,由于戏曲曲艺的兴起和琵琶等乐器的演奏技术的飞跃发展,笙受到音域的限制,开始滑坡。笙也由盛唐时期处于最佳状态的三十六簧笙逐渐减少到十七簧、十四簧,甚至更少。

从历史上看,笙这件很好的和声乐器其功能没有得到更好的发展。

其原因一:从乐器发展史上看,笙家族由最早的三十六簧逐步减少到明清时期的十七簧十四簧,由于笙苗的逐步减少,音的数量也随之减少,从而导致了音域的狭小,演奏时往往缺音少调。而簧数的减少也使笙的角色发生改变,由主角变为了配角,使笙作为一件伴奏乐器处于从属地位。

二:传统文化的惰性因素影响着笙这件古老的乐器的发展。封建礼教的顽固性,封建“礼乐”的清规戒律,坚持“雅乐”立场,主张“按音单吹”,认为“兼音乱雅”,这些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笙的发展(见牟楠著《笙的多声部音乐研究》)。

而随着历代王朝的延续,民族器乐的表演形式也在不断变化。明清以后逐步演变定型主要有几种类型:丝竹乐、鼓吹乐、吹打乐,以后又形成了民族管弦乐队的演奏形式。

丝竹乐:包括有江南丝竹、广东音乐、潮州弦诗、福建南曲等不同地方风格的特点。

鼓吹乐:有冀中管乐器、山西八大套、鲁西南鼓吹乐、辽南鼓吹等。 

吹打乐:包括有十番锣鼓、十番鼓、浙江锣鼓、潮州锣鼓、西安鼓乐等。

这三种形式是我国传统民族器乐演奏形式,而民族管弦乐是建国以后,专业演出团体根据交响乐队的配器法移植到民族器乐中,发展成目前在社会上流行的大型、中型、小型乐队。而且笙在这些演奏形式都是不可缺少的。

笙以它独有的表现力在乐队中起着丰富和调和乐队音色,增加色彩的作用,以广泛地使用在歌舞、戏曲、说唱等各种形式的民族乐队中。特别是在昆剧、河南豫剧民族乐队中被称为“三大件”。在河北梆子、山东吕剧、山西晋剧等全国各地方戏曲乐队伴奏中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乐器。 

  新中国成立后的再次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新型的民族乐队相继建立,逐步发展壮大,走向成熟。这为笙的发展改革,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空间。目前,大型民族管弦乐队是由吹管乐、拉弦乐、弹拨乐、打击乐声部组成。吹管声部有笙、唢呐、笛子、管子等,笙在吹管乐声部中发挥着半边天的作用,目前大型民族管弦乐队中基本形成了笙的系列化,由高音声部、中音声部、次中音声部、低音声部组成,常用的高音笙是三十六簧加键笙,中音笙、次中音笙、低音笙也都是三十六簧抱笙或排笙。笙的半音的不断增加,音域的不断扩展,演奏功能也的不断被挖掘出来,这不仅丰富了我国民族音乐的表现力,也改变了我国笙的识谱方式向十二平均律全音域和五线谱识谱发展。整个笙组合的音域从大字二组c到小字三组的升f或小字三组g,达到了五个八度,这种宽度的乐器音域已经能够适应民族管弦乐队需要,与交响乐队的配器基本吻合。

  在中国民族音乐中,笙作为独奏乐器,可以演奏许多独奏曲和协奏曲,还可以用于乐队的领奏。而在乐队中作曲家常把它视作民族管弦乐的和声配置基础及旋律声部,甚至把高音、中音、低音笙组合成一个笙组的演奏形式来演奏中外世界名曲。由高音笙、中音笙、低音笙组成笙组,可以使民族管弦乐大声部的融合化和交响化,可以奏出细如丝、亮如晶的细腻音色和气吞山河、排山倒海的震撼效果。2007106日,在北京音乐厅奏响千年来少见的“百笙大合奏”《笙声不息》,由传统高音笙、加键高音笙、中音笙、次中音笙、低音笙、葫芦笙、芦笙等组成的巨型笙乐团奏出响彻云霄的乐曲。 

结语

展望未来,我认为:随着中国民族音乐的发展逐步提高,逐步科学化,笙这一历史性,民族性,和声性,复调性,独奏性,重奏性,合奏性,伴奏性的乐器发展会越来越好,它应该依靠着音乐发展的大潮而发展,会有更多的人认识到它,会有越来越多的”笙”界的同行去了解它,发展它,因为它具有的特点太多了,而且这些特点在音乐发展中都非常具有融合性。所以,如果未来可以实现的话,我感觉:“未来还会出现“新一代的民族音乐的兴起”,在那时笙将会被受到重用,实现它历史上最大的价值。”  

“和和谐谐,笙声不息”——乔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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