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重行行

2023-05-10 14:56:27

原载于乐园菌公众号,2018年1月29日篇。


这两天一直在思索,给无聊的生活找些乐子,想要写点东西,但思来想去近期也没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最激动人心的是一场自己被某组织追杀、贯穿着套路与反套路的剧情、最终却被逼坠楼醒来的噩梦。让人内心澎湃的心理战细节完全记不清了,只记得向下坠落后持久不散的失重感。


小刺猬上一篇写了音乐相关的,我寻思了一下自己看的音乐类节目,数量挺多却无外乎是通过翻来覆去更换形式或赛制、企图触及观众日益增高的兴奋点、质量却让人无法做出评价的水准。甚至有些节目让嘉宾坐在车里唱几首歌、和主持人尬聊几分钟就称得上录制了一期,真让人,不想再寻思下去:-)。


然后就是在阳光地带吃西红柿鸡蛋饭的时候,突然一下想到了去年看的一个节目,马世芳老师的《听说》,已经是第二季了。第一季播出于2015年,是优酷推出的垂直类自频道《看理想》三个主打栏目之一。其他两档是梁文道的《一千零一夜》和陈丹青的《局部》。刚想到这件事,我就和小刺猬讲,我知道我要写点什么了。我想单纯地夸一夸这个知名度远低于其含金量的,一股清流。

《听说》每一期只有二十多分钟,从台湾的经典歌曲出发,讲述一首歌及与之牵连的点滴。有时是某一特定歌手不同时期作词作曲风格的纵向比较,有时是某个题材不同作品发展演变引致的起承转合。听完创作者背后的故事、歌者背后的故事,你会突然明白《何日盼君来》为什么被称为“乱世中的小确幸”,突然发现《橄榄树》原来也可以这么好听。但这节目又不同于央视十套的知识科普,词和曲是主料,歌背后的故事、以及与之相关的音乐知识仅是调味品。也非马老师浅尝辄止,冰川下值得挖掘的内容实在是太多了,二十多分钟的节目怎么能够。

 “这大概是台湾这个小岛有史以来渗透力辐射出去影响最大的文化输出了。可是这么多年来,也没有多少人认真来说这件事。好多故事再不说,迟早要被忘记了。” 马世芳在节目里说。


一方水土,种出了一片唱歌的田,唱出了一座美丽的岛。

台湾,除去很多不可谈的因素,用一个词概括的话,她给我的感觉是“平易近人”:错落有致的房屋、七上八下的道路、随意穿梭的小电瓶、乖巧甜美的台湾腔。以前和舍友说过,我要努力工作攒钱,以后去淡水边买一套房子生活。只是现在越说越没底气,现实点,靠江河湖海,有水就行。

在众声喧哗时代中,为尽心尽力的音乐人挣些许尊严;在荒谬浮夸行业里,替混沌不明的现象给出诤言补白。

——《耳朵借我》李宗盛序

分别讲每一期节目的感受,内容太杂,工程也庞大,于是决定挑一期单独说说。本来毫无困难地选择了第一季最后一期《再见张悬》,回家火车上临时变卦,此时此刻还是《旅行的意义》来得应景一些。

节目方始,熟悉的木吉他前奏响起,我以为整一期都会讲述陈绮贞。听完发现,整一期都在思考,旅行的意义。马世芳透过相互关联又极具时代特征的几首歌,讲明白了各个时代旅行的象征,串联起台湾年轻人争取自由的音乐之旅。



1970 年代的关键词是流浪

1973年,洪小乔通过一首《爱之旅》,刻画了当时向往波西米亚风情、要去远方流浪的台湾年轻人形象。

我要到那很远的地方 一个不知名的地方

我要走那很远的路程 寻回我往日的梦

封面是一个带着梦幻眼神望向远方的女孩,穿着当时最流行的喇叭裤,脖子上围着丝巾,打着一双光脚,抱着一把木吉他,斜靠在具有欧式风格的灯柱旁。

虽然洪小乔唱歌的口气是豪迈的,加上混杂了打击乐器和铜管乐器的编曲,但这首歌中集合了现在“小清新” 歌曲的常用物件:微风、流浪、吉他、野菊花。也因此,马世芳称其为“小清新脉络的祖师奶奶”。

风吹着我像流云一般 孤单的我也只好去流浪

带着我心爱的吉他 和一朵黄色的野菊花

我装扮成不再喜欢你 这样的我也只好去流浪

带一份真挚的爱情 和一朵红色的玫瑰花



1980 年代的关键词是离开

1980年陈明韶演唱的《浮云游子》是由台南人苏来作词作曲,歌名取自李白的《送友人》: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歌曲刻画了离开家乡去外地游学、像浮云一样的游子形象:肩负了一只白背包,踏着快捷的脚步,不知道什么是天涯,不知道什么叫离愁。整首歌的节奏欢快,虽有乡愁,但无伤感。

李泰祥于1983年和齐豫合作的《一条日光大道》则通过自成一派的风格,唱出了上路远行的冲动和渴望。听的时候觉得歌词有些熟悉的字眼,搜索了才发现,原来是由三毛作的词。高中时期看三毛的书,从《撒哈拉的故事》、《雨季不再来》到《万水千山走遍》《送你一匹马》,再到《我的灵魂骑在纸背上》,好生羡慕她能游遍那些让人可望而不可即的远方,能找到那个让她愿意吃的再少一点的荷西。

抛下未干的被褥

睡芳香的稻草床

阳光为我们烤金色的饼

随着80年代台湾现代化历程的加速,更多的女性进入职场。1985年由张艾嘉出版、李宗盛参与制作的《忙与盲》,体现的便是都市女子的生活面貌和角色定位。开场曲《飞向异乡的747》开头便是:终于离开飞进蓝色,请容我平静的遗忘。歌词的字里行间都透露着当时女性的豁达与洒脱。

747飞向异乡 载我到另一个地方

747飞向异乡 思念淡的无法想象

747飞向异乡 载我到另一个地方

747飞向异乡 任我孤独任我流浪

因为男生要当兵,80年代中后期自由行在台湾开始流行后,更多的是女生到世界各地去看看,俗称“单飞”。1987年由郑华娟(也是《飞向异乡的747》作曲者)和王新莲两位才女演唱的《往天涯的尽头单飞》,通过和香港凡风乐队合作,大胆运用了电子合成乐器编曲。因为时代变了,歌词里也多了几分看得开。

守候是为了重逢

过去和未来的梦

在地平线上的尽头

变成一道美丽的彩虹

孟庭苇对这首歌进行了翻唱,首次收录于1997年3月发行的个人专辑《第二道彩虹》中。

旅行是童年的梦想长了透明的翅膀,一站一站,飞行在人间天堂。记得那年冬天,我独自飞越太平洋,憩息在一个岛上的小城——Victoria。每个清晨,拥抱来自海上的冷风和阳光,总想问问你:“天涯的尽头在何处?” 如果你能说出一个方向,我会毫不犹豫地前往。

——《往天涯的尽头单飞》开场白

自后,旅行不再是稀罕的事。到陈绮贞年代,木吉他版《旅行的意义》发行的2004年,台湾赴外观光游客达770万人,比1990年足足成长了265%(台湾于1987年解除戒严)。


夜的巴黎、下雪的北京、热情的岛屿,《旅行的意义》中这位世故而经验丰富的旅人,不再像《爱之旅》中要去一个孤独的地方、寻一个往日的梦,不再像《浮云游子》中背井离乡为梦想、披星戴月向前程,不再需要证明自己流浪异乡的苦。“旅行,到头来也许为的只是离开这里。上路就是旅行的意义。”

这半个月以来我基本上每晚都失眠,接近一点才睡着。躺在床上没想别的,在思考分离。我是个喜欢无中生有发挥想象力塑造悲凉的气氛从而给自己加戏的人。喜欢扒开自己的伤口,让它接触空气,认真端详,用力感受。躺在床上我就开始想,四个月后毕业要做点什么。我要回一趟贸大,拍一副和两年前相似的毕业照。我要去一趟安河桥,从南到北再看一眼北京。我要去一趟雍和宫,希望佛祖以后别忘了庇佑远在南方的我。我要给我的每一个好朋友准备一份礼物,希望以后我不在你们身边的时候你们能记得经常找我(幸好我的好朋友不多,摊手)。以及,我一定不要再是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六年前的我,一心只想来北京念书。两年前的我,依然选择了留在这里。两个月前的我,却没有给自己留一条退路。对每一个问我的人,我都回答说,因为北京太冷了。其实自己知道,离开一个地方,并不需要理由,但是留下却需要。

你花了大把的时间去往目的地,等到了之后你再四处张望,那地方永远不会跟你想象中的一模一样。于是你就动身去别的地方,希望那里会更好一些。

——《爱在黎明破晓前》


可能由于马世芳在大陆的知名度尚低,加上每一期节目禁欲系的标题,第一季单集播放量才一百万出头,第二季平均二三十万。相较俊男靓女扎堆一下抓住大众眼球的综艺而言,零头都比不上。出身于音乐世家,马世芳扎身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浅浅诉说着他信手拈来的一段段故事。通过这个小窗口,我们能触碰到这些音乐和音乐人的前世今生,感受到台湾文艺世界的精神风貌,了解到台湾音乐背后一代人的生存状态。要说最适合收听的时间,大概是下雨天的夜晚,纯粹,好听。

以上内容可能太过主观偏见,只是因为我在百无聊赖不报任何期望的情况下,听到了《听说》,好感度便多了几分。或许,这个节目只适合于,对声音有执念的人吧。毕竟,音乐永远只是个人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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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之后来一段小插曲呗。


可能是最近扎针抽血经验丰富了,竟然一口气看完了以前从不敢“直视”的医疗剧:《The Good Doctor》(由同名韩剧《Good Doctor》改编)。之前因为晕血,每次看到受伤或者做手术的画面,我就会把音量调低,像个未成年人一样正儿八经地遮住自己的眼睛。结果很明显,在40分钟一集的电视剧有十多分钟是用余光瞟完的情况下,男主再帅也没有追下去的动力。小太阳给我推荐的时候说,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种医疗剧,走温情路线的。我咽了口水,回应她后半句,当然喜欢呀。

 

刚看没几分钟,就觉得导演塑造男主的方法,颇有些熟悉的夏洛克味道:不善与人接近的性格、教科书般的记忆、解决问题时层层解剖的细致,以及后期补上的一步步思路分析。

看完第一集总算知道之前为什么不爱追医疗剧了,不是因为男主不够帅,是因为不够萌啊。最喜欢肖恩糊自己刘海、转身时表现出的小得意,以及一本正经又云淡风轻地吓唬患者,帅萌帅萌的啊摔门捂脸\(//∇//)\。比《查理和巧克力工厂》里面可爱多了,哈哈。

男主的弟弟笑起来也是很迷人的呀。(忍不住吐槽弟弟死的也太随意了吧...)

好吧。颜值引进门,重点还是看剧情。

 

医院发生的事情,自然是有关爱与死亡。每一个患者加起来,折射着世间百态:有故意不给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孩子吃药、使其病情得不到好转而能继续留在大医院进行手术的非洲母亲,有需要禁酒接受肝脏移植、却因参加女儿毕业典礼喝了一杯香槟而丧失移植资格的VIP患者,有关于患者手术由父母决定还是未婚妻决定的选择权问题,有关于小孩患绝症是否应告知其实情的心里斗争。虽然主角是肖恩,医院里其他角色也照样发光出彩:傲慢自负却在手术室扛把子的上司,教肖恩调情三重奏且在自己受侵犯时勇敢捍卫自己的黑裔女同事,以及处处保护肖恩、为少数群体争取权益的爸爸式院长。

在医院,肖恩由一个不懂人情世故的自闭症患者,试着学会如何与他人建立联系、如何重新学会去爱。之所以说重新,因为在童年时,接连遭遇小兔子被爸爸摔死、弟弟陪自己离家出走意外死亡后,他没有勇气再去爱其他人了。弟弟对他的重要性体现在很多细节上:一直保存在身边的小刀、随意拨动刘海的姿势、手术前回响在耳边的话...虽然受尽了周围人的排挤与嘲笑,他在笨拙地运用着身体语言同时,眼神里流露出的却一直是真诚和坦率。这大概是因为,当全世界都背叛他的时候,曾经有那么一个人,陪他一起背叛全世界吧。第11集他和喜欢的Lea一起出行,第一次开车、第一次吻女孩,可是却在最开心的时候得知,喜欢的人要辞职搬去另一个地方。老天爷总是乐此不疲地给众生安排演分离的戏码,生命也总是残酷的迎来送往。我们能做的,大概就是拼命记住每一个能在一起的日子吧。

“那天,雨的味道像冰淇淋一样,我的兔子,在我眼前去了天堂。那天,老楼里铜水管的味道,像烤焦的食物一样,我的弟弟,在我眼前去了天堂。我救不了他们,很难过。他们都没有机会长大成年了,他们本应长大成年的,他们应该有自己的孩子,并且很爱他们的孩子。我希望帮助其他人,实现这一切。我还想挣很多钱买一台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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